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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24-10-10  
各系部:
根据院学[2018]14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习满一学年以上且2025年6月30日前在校的我院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班委会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院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学年中无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四)其他评选条件
1.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一)各系部推荐名额按本单位参选班级人数的比例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30%评选;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各系参选班级总数的10%推荐。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或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系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工作部。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系部班集体建设。
公示内容包括学院文件规定、学院评选通知、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可在学院公示栏、系部公开栏、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系部网站、系部官方公众号等,不得少于3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系部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
2.个人(班级)填写评审表后,辅导员(班主任)和系部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
3.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的,不予评审。
4.各系部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字报告形式报至学生工作部。
(二)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系部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系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申报文件(系部需另附评选公示材料)、评审表(正反两面打印,A4纸型)及名册(Excel格式,A4纸型)提供纸质版材料。名册打印过程中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评审表原件和名册各一式两份。以上材料需加盖系部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名册电子版以系部名称命名发送。申报先进班集体须提供参评 “班级汇报PPT”,时间不超过5分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评审推荐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上报截止时间
上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10月20日前。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8769622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广大学生中形成团结互助、勤学向上、朝气蓬勃、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范围
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我院在籍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政治学习。
(2)爱护公物、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2.学习好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牢固,理论知识扎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
(2)积极参加学院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了荣誉。
(3)全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10%。
3.身体好
(1)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早操、课间操出勤率和吃早餐比例达到95%以上。
(2)学生所在宿舍至少获得一次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3)本学年没有违规吸烟现象。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三好学生的所有条件。
2.在学院、所在系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或所在班集体担任学生干部或担任宿舍长。
3.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原则,识大体、顾大局,能较好的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积极承担各项活动组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所在宿舍至少获得两次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5.热心为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形成积极上进、团结互助、艰苦奋斗的良好班风。
2.经常组织政治学习,有班集体特色,氛围和谐。能形成勤奋、求实、进取、严谨的良好学风。
3.团、学活动活跃,各项活动开展率在90%以上。
4.早操、课间操出勤率和吃早餐比例在90%以上。
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各种集体劳动出勤率在95%以上;文明宿舍占全班宿舍总数的50%以上。
6.能积极参加院、系召集的会议和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遵守秩序。
7.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团结配合,工作有力,能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班内全学年没有学生因违纪而受处分的现象。
9.凡发现一学年内班级同学有违规抽烟5次以上者,取消该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的资格。
(四)其他评选条件
依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办法
(一)由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各系负责组织实施,评选过程中,要听取、参考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由其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辅导员、系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无异议者方可上报学生工作部,最后由学院领导审批。
(二)先进班集体提名可由本系各班学生干部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意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经辅导员、系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无异议者方可上报学生工作部,最后由学院领导审批。
(三)经学院领导审批,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最后确定优秀。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院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优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30%评选;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各系班级总数的10%评选。
六、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各系部要严格按分配比例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三)各系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评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不准补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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